第(1/3)页 不仅是形象气质和这里格格不入,就连他杀人的习惯也和其他人不太一样。 在这人被关进来时,瑟琳娜就听到押送他的两位警员在谈论自己的这位狱友。 “他真的挖出来死者的肝脏?” 这是一名年轻的警员在询问。 “没错,而且听法医检查后还说死者肝脏部位有明显的咬痕,与凶手的牙齿比对后完美吻合!” 另一名是年纪挺大的老警察。 “他真的吃……吃了人的肝?” “不必怀疑,他这张脸全美国的警察都忘不掉,他是汉尼拔·莱克特,像你这些年轻警察估计只会听过他的名字。” “什么!他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食人魔?” 年轻警员震惊道,他竟然有幸能押送这位传说级的罪犯? “嘘?别大声嚷嚷,瞧你这出息。” 老警察皱了皱眉,在监狱里面这么容易震惊可不行。 别的监狱他不知道,但在哥谭,能进黑门监狱的那都不是一般的犯人,甚至被称为通往阿卡姆的跳板。 阿卡姆疯人院里有很多人是从黑门晋升上去的。 这小年轻因为区区一个汉尼拔就大惊小怪的,以后可怎么办? 年轻警员立刻捂上了嘴,他会有这种反应并不奇怪,因为汉尼拔的大名在美国警校中可谓是无人不知。 这位素喜人肉的美食家甚至被誉为史上最可怕的连环杀人犯之一。 至于其他稀奇古怪的超级罪犯,一般警校里是不会告诉学生们的,因为太容易出事。 哥谭是有先例的。 市长就曾经不听戈登劝阻,将八年前的小丑事件编进了哥谭警校的课本里,结果两三年后涌出了一大批小丑的模仿罪犯。 而那几年正好是gcpd招收新人最艰难的一段时间。 于是第三年市长就被迫取消了这个教育政策…… “我听说fbi一位探长已经追捕了汉尼拔十年,但是一直没有线索,怎么现在突然抓住了汉尼拔,而且还送到了我们这来?” 年轻警员突然奇怪地问道。 “是谁抓到他的,又是谁把他送到黑门监狱的?是蝙蝠侠吗?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