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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,一个华垦族人就引着林末来到摊子后面的用餐区里。
因为生意不错,店里一共布置了十张桌子,每张都能坐6人。
此时就空了两张了。
林末坐在位置上,环顾四周,周遭桌子附近处都种有各式各样的花卉小树。
这是华垦族的传统爱好,即向外人与自然和谐统一。
在这些天然的五颜六色的花朵中还装载有类似蜜蜂般的微型音响,此时播放着前者文明的音乐。
乐调很是特别,有些像钢琴与二胡的协同演奏。
林末来过几次了,对这音乐很熟悉,一边等着菜,一边手指轻叩桌面,迎合着节奏。
这边上菜速度倒是很快,没到五分钟就上了大半,而就在这时一个人蹿了上前,一屁股坐在林末对面。
那是个穿着白色衬衣,黑色外套的小胡子男子。
坐下来后拿出个铁盒,从中抽了两根雪茄,朝林末丢了根。
“比尔,你怎么老喜欢在这地方吃饭啊,说实话,要不是看着你的面子,我是从不会踏足这种地方半步的。”修里斯熟稔地剪开雪茄头部,将其点燃。
“比克星产的,瑞克牌黑金品,硬货。”说着陶醉地吸了口,吐出一个淡白色的烟圈。
“我谢谢你,不过这地方味道还是蛮不错的,不是吗?”林末微笑,同样拿起雪茄,接过对方递来的钳子火机。“你的好货还真多。”
这玩意一根就要一万金诺坦币,而且还是限量供应,要关系才能拿到。
不过确实贵也有贵的道理,不仅抽起来口感丰满,里面还蕴含有灵质,抽起来刺激的同时,给人一种真正的精神愉悦,心神放松之感。
“不值一提不值一提,家里顺的,你要是喜欢抽,我车里有两箱,你拿一箱走。”修里斯再次吐了个烟圈,笑了笑,不以为然。“反正上次你帮了我个大忙,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。”
“只是个小忙,你不说我都忘记了。”林末摇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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